各相关学院、部门:
根据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外办函〔2026〕4号)精神,现就我校组织开展2026年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背景
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国家留基委”)支持地方高校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和学科发展需求,开展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。项目获批后,我校可推荐高级研究学者、访问学者、博士后等类别人员出国留学,纳入国家公派留学统一管理。
二、重点支持领域
结合我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目标,重点支持以下学科领域:
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,聚焦世界科学前沿、关键技术领域、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创新及服务治国理政新领域;
围绕我省“51020”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、“61020”科技创新成果体系、“71020”高校学科创新体系的特色优势学科;
前沿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及基础学科、新兴学科、交叉学科。
三、申报要求
申报项目所含学科须在省重点支持领域范围内,具有3-5年长期发展规划,并与国外单位有合作基础。
国外合作单位应为国际知名高校、科研院所或实验室,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明显优势。
须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(非框架协议),明确合作领域、选派身份、双方权责等。如合作单位为世界一流大学或学科国际领先,可免交协议。
鼓励围绕我省已获批的15个地方创新子项目尚未覆盖的学科领域进行申报。
四、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
高级研究学者:3-6个月
访问学者:3-12个月
博士后:6-24个月
五、工作安排
1.提交合作协议及合作情况表
时间节点:2026年5月20日前
请各相关学院梳理现有国际合作基础,将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(非框架协议)及《地方创新子项目合作情况表》(通知附件3)的纸质版(盖章)和电子版,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。
时间节点:2026年5月31日前
合作协议(非框架协议)及《地方创新子项目合作情况表》(通知附件3)统一上报省教育厅。
2.统筹填报项目申请书
时间节点:2026年6月25日前
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的统筹安排,组织围绕尚未有项目支持的专业领域,填写并报送《项目申请书》。
3. 已获批项目提交终期总结报告
时间节点:2026年9月20日前
若有2023年度获批并需结题的项目,请相关学院按要求提交终期总结报告。
六、材料报送要求
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,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:
合作协议扫描件及合作情况表
项目申请书(待后续通知)
联系人:刁岚
联系电话:0712-2345659
电子邮箱:70868271@qq.com
地址:三园区4号楼412室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2026年4月28日